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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和仲裁

什么是调解?

调解是由一个至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由一位独立持平而不对争议作出任何判决的专业调解员协助当事人─

  1. 了解和识别争议事项;
  2. 寻找和发掘解决方案;
  3. 加强双方沟通;
  4. 就争议事项(全部或部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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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的好处

  • 针对关注事项:调解员会鼓励各方当事人积极聆听和理解另一方背后的需要和关注的事项。当双方理解和明白对方立场背后的真正需要时,双方的争议就有机会达致和解及协议。
  • 知情决定:调解程序之中,双方当事人有责任因应所提出的各个和解方案去作出决定。
  • 灵活性: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参与设定会议议程和讨论事项。
  • 直接沟通: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表达其意见及关注事项,并且用积极正面的方法去解决双方分歧。
  • 共识:双方当事人经谈判后而自愿达成双方同意的和解协议,有助于双方当事人改善和维持双方关系。
  • 保密:整个调解过程在保密形式下进行,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及所有出席该调解会议的人士均须就同意遵守保密规定而签署协议。
  • 效率及有效性:调解是一种具效率及有效的排解争议方法,且适用于处理金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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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在非公开和保密的形式下进行,以相对快捷及最终具法律约束力的方法去解决争议。仲裁通常根据当事人已签署的仲裁协议及仲裁条例(第609章)下进行。调解中心提供的仲裁类别主要是 “只审理文件”的方式。

仲裁与法庭诉讼程序相似。仲裁员会检视双方当事人的个案,并按双方所提出的理据作出决定。仲裁员通常是该争议种类的专家,能够独立公正地进行仲裁,其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决定并具法律约束力,且只可就法律观点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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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好处

  • 可执行性:若欠缺适当的双边法律及条例,在执行非本地法庭的颁令时会有困难。根据由全世界超过140个司法管辖区签署的纽约公约,所有签署地区均须承认及履行在其他签署地区颁布的仲裁裁决。
  • 效率及有效性:“只审理文件”的仲裁方式既有效又快捷。
  • 最终决定及具约束力:仲裁裁决是最终决定并具法律约束力,且只可就其法律观点提出上诉,这样可以避免冗长的民事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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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心调解员及仲裁员的规则及操守守则

调解中心根据金融纠纷调解计划(调解计划)提供调解和仲裁服务,是编订和备存本中心调解员和仲裁员名单(称为“名单”)的唯一机构。调解中心拥有完全酌情权将调解员及仲裁员纳入名单之内。如调解员或仲裁员不遵守《职权范围》下的规定,以及/或不遵守调解计划《调解及仲裁规则》及/或调解中心《调解员及仲裁员操守守则》,调解中心有完全酌情权把有关调解员及仲裁员从名单上除名。

双方当事人亦须遵守调解计划《调解及仲裁规则》,包括以下重要事宜:

调解 -

  • 如何委任调解员
  • 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的角色
  • 调解程序
  • 保密规定

仲裁 -

  • 如何展开仲裁程序
  • 如何递交文件
  • 如何委任仲裁员
  • 仲裁员的权力和权限
  • 仲裁程序
  • 何时进行亲身聆讯
  • 双方当事人如何与仲裁员沟通
  • 保密规定
  • 收费

如欲获得更多资料,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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