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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政策声明

  1. 私隐政策声明
    我们承诺在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方面,完全符合有关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公认标准。为此,我们会确保本中心职员遵守最严格的保安及保密标准。

  2. 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
    本中心网站收集的个人资料皆由访客自愿提供。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电邮地址及其他联络资料。
    1. 在「联络我们」一栏内提供的资料,将用于回覆查询、意见或建议。除非法例容许或有所规定,否则有关个人资料不会未经对方的同意而用作其他用途。
    2. 在「订阅最新资讯」一栏内收集的个人资料,将用于向订户传送订阅资讯,并用作编制读者统计资料。除非法例容许或有所规定,否则有关个人资料不会未经对方的同意而用作其他用途。
    3. 当你浏览本中心网站时,有关你到访的资料将以一项“点击纪录”的形式记下,而该项纪录会显示你的域名伺服器位址及曾浏览的网页,但不会收集任何可辨识你身分的个人资料。 “点击纪录”资料有助我们编制有关本中心网站访客人数及类别的统计资料。

  3. 保留个人资料及准确性
    调解中心会在为达致阁下的个人资料被收集的目的所需的时间内保存该等资料。调解中心亦可为统计目的而保留或销毁不再需要的个人资料。

  4. 保护个人资料
    提供予我们的所有个人资料在本中心网站上均受到保护,只有本中心内的获授权人员方可查阅有关资料。然而,在网上传送的任何资料并无以加密方式予以保护。

  5.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如欲查阅及/或改正我们持有关于你的个人资料,可致函香港中环雪厂街11号律政中心西座4楼408-09室保障资料主任,提出有关要求。请注意,所有查阅资料的要求均应以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指明的表格提出,有关表格可透过以下连结取得:“查阅资料要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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