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
(2013年9月6日,香港) -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宣佈委任簡家驄先生為調解中心的董事及遴選委員會主席。簡先生將會接替胡紅玉女士在調解中心的職務。
簡家驄先生為香港執業律師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理事會成員。此外,他也是有效爭論決議中心(CEDR)、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認可調解員。簡先生自2012年6月起已獲委任為調解中心遴選委員會成員,並一直就處理有關審批調解中心調解員名單和調解中心仲裁員名單 (名單) 之事宜提供指導。
調解中心主席鄭若驊女士就簡先生的任命一事表示:「董事局歡迎簡先生加入。他在調解和仲裁方面的豐富經驗,將有助於董事局制訂一套健全的政策和策略。我相信在簡先生的領導下,遴選委員會將繼續鞏固和加強調解中心的名單,為市民提供高質素的調解及仲裁服務。」
鄭女士補充說:「在服務調解中心的期間,胡女士全力投入,貢獻良多。我謹代表董事局向她表示謝意。」
簡家驄先生以個人身份獲委任,有關任命為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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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調解中心
調解中心是一間非牟利機構,以有限公司的模式營運並於2012年6月19日正式投入服務。中心負責管理一個獨立持平的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調解計劃), 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去解決個人客戶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金錢爭議。所有受香港金融管理局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管的金融機構(只從事提供信貸評級服務的機構除外),均是調解計劃的成員。調解計劃為金融界及社會提供一個收費相宜且快捷有效的渠道,去解決金融糾紛。
調解中心設立了調解中心調解員名單及調解中心仲裁員名單,以便在調解計劃下提供專業的調解及仲裁服務。遴選委員會負責為所有的申請作出審批,並確保評估和錄取過程公平和獨立。
如欲了解詳情,請致電調解中心熱線3199 5199,或瀏覽中心網頁www.fdrc.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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