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
(2019年1 月4日) -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宣佈委任曹振華先生為行政總裁及為新任董事,任期兩年,2019年1月1日生效。
曹振華先生曾是資深公務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服務長達三十六年。他於1979年在香港大學畢業後加入香港政府出任政務主任,於首長級職級退休。曹先生多年來出任政府內不同岡位,累積豐富政策規劃、公共行政及地區行政經驗。他在政府最後兩個岡位分別為政務總署東區民政專員及懲教署政務秘書。
同時,調解中心宣佈吳子威先生於2018年12月31日合約完結後停任行政總裁及董事的職務。調解中心感謝吳先生於出任行政總裁的四年任期內,對本中心的領導和貢獻。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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