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
(2020年3月30日)-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 調解中心) 宣佈委任黃錦輝教授, MH為調解中心董事,任期兩年,由2020年3月31日生效至2022年3月30日止。黃教授將接替於2020年3月31日卸任的董事梁光漢先生, MH。
黃教授為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系統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教授及創新科技中心主任,並擔任中大工商管理學院創業研究中心副主任。黃教授積極服務社會,擔任社會不同公職,為消費者委員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和研究及試驗小組的前任主席。
同時,調解中心衷心感謝梁先生於過去六年任期內的不懈承擔和貢獻。
End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