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Skip to search
主頁 > 最新消息 > 公布有關《職權範圍》之修訂

最新消息

公布有關《職權範圍》之修訂

2020年6月1日

(2020年6月1日,香港) -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根據《職權範圍》A部第3.2段發出指引五。該指引從今天起由調解中心在其網站上發布,並根據《職權範圍》A部第3.2段即時生效。
 
指引五:在調解階段因其中一方無法聯絡而終止個案的程序
 
 
相關指引可於調解中心網站瀏覽。

 

End of Page


網站地圖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版權所有 © 2015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