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就他的往來帳戶,與一間金融機構發生爭議。雙方就支票的兌現相關事宜各執一詞,爭議未能解決。黃先生向調解中心申請進行調解。
在調解會議中,調解員協助縮窄雙方的差距,他以提問形式,讓黃先生考慮一些問題,包括尋找專家協助所需的費用,以及將案件付諸訴訟為他的工作及財務上帶來的影響。銀行方面同樣要考慮一些問題,包括他們與黃先生的關係,處理個案所需的時間,以及如果進行訴訟,銀行與客戶的關係可能會進一步受到影響等。
雙方能夠從另一個角度,重新考慮他們的方案。雙方都很滿意調解員能夠協助他們作出知情決定。
(分享的個案以調解中心真實個案為藍本。基於保密原則,有關資料包括申索人姓名、金融機構名稱、其職員姓名、實際申索金額及和解金額已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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