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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谘询: 就调解中心的职权范围所作出与纪律聆讯有关的修订建议

2014年7月1日

关於本文件

 

  1. 本谘询文件由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中心”) 发表,就调解中心对金融纠纷调解计划(“调解计划”)的职权范围所作出与纪律聆讯有关的修订建议(“修订建议”)向各持份者进行谘询。
  2. 调解中心是一所非牟利机构,负责管理一套独立和不偏不倚的调解计划,以「先调解,後仲裁」的方式去协助解决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牵涉金钱的争议。所有由金管局认可或证监会发牌/注册(只提供信贷评级的机构除外)的金融机构均为调解计划下的成员。
  3. 调解中心设立调解中心调解员名单及调解中心仲裁员名单,以便在调解计划下提供专业的调解及仲裁服务。为了处理有关调解中心调解员及仲裁员的纪律事宜,调解中心设立了纪律委员会。
  4. 各持份者可於2014年8月31日或之前以书面提出意见及观点,并透过以下的一种方式提交:

             邮寄:香港鰂鱼涌英皇道734号  

                       友邦香港大楼15楼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传真:2565 8662

             电邮:fdrc@fdrc.org.hk

  1. 任何人士为代表组织或机构提出意见及观点时,必须提供有关该代表组织或机构的资料。
  2. 任何人士丶代表组织或机构在提出意见时,如没有要求把身分或意见书保密,则当作其姓名/名称及全部意见可被公开刊载。
  3. 按此可下载修订建议(只供英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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