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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及特别情况下的服务安排
在遇上极端情况, 8号或以上烈风或暴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 (“恶劣天气情况”)时,本中心的办公时间将会有以下调整:
A. 本中心在以下情况将会关闭:
(a) 当恶劣天气情况在本中心辨公时间前生效; 或
(b) 当恶劣天气情况在下午二时或以后仍然维持。
B. 如有关的信号或警告在下午二时前取消,本中心将会在恶劣天气情况取消2小时后恢复服务。
如有需要, 本中心会与有关人士就已安排的会议联络及相讨改期事宜。
注:
预约服务包括:
- 公众咨询面谈
- 调解会议
- 简介会
- 调解员及仲裁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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