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 | 金融机构 | ||
查询 | 免费 | 免费 | |
递交申请表格* | 200元 | 不适用 | |
调解 | |||
指定的调解时间(4小时) | 申索金额 | 每宗个案 | 每宗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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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延长的调解时间 | 申索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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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调解费用(包括由当事人平均分摊的经延长的调解时间收费)上限为20,000元。 2. 符合小型企业经(小企)资格的小型金融机构可以合资格申索人身分提出申索,但调解/仲裁费用将由该小企及另一方金融机构平均分摊。 | |||
仲裁 | |||
只审理文件 | 申索金额 | 每宗个案 | 每宗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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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出席聆讯 | 申索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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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调解中心其后拒绝受理有关申请,则已缴付的200元申请费将不会被退回。
所有上述费用以港币计算。一经缴付,不获退回。
就金额超过港币一百万元的争议,详情请参阅本中心《职权范围》(2018年1月)的收费表表B(适用于属延伸合资格争议的个案)。
合资格申索人首次知悉损失的日期发生于2018年1月1日之前的所有申索,请参阅《职权范围》(2014年2月)的收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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