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先生自 2007 年起在香港担任私人执业大律师。他的执业领域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以及调解。黎先生在香港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在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他分别于 2009 年和 2012 年获得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心)认可的一般调解员和家事调解员资格,并于 2012 年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成立起获得其一般调解员和家事调解员资格。
黎先生自 2009 年起担任仲裁中心益友会成员,目前也是仲裁中心辖下的香港调解会(调解会)的荣誉秘书,且任仲裁中心一般调解兴趣小组成员。他曾为仲裁中心家事调解小组的副主席、物业管理调解推广小组负责人和劳工及雇佣关系推广小组负责人。作为调解资历评审协会认可的调解员(一般和家事),他曾在数百个案件中担任调解员。
黎先生在香港多所大学拥有丰富的教学、培训和评审经验,尤其重视调解和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他是英国特许资历培训处/评核及考试规例局认可的调解课程的首席培训师和首席评估员、调解资历评审协会40 小时课程的助理首席授课者、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调解事项专家、 国际商会国际调解比赛教练和评委、多个调解小组的专业调解员和 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的导师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