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中心現誠聘經驗豐富的領導人才,出任行政總裁一職。
行政總裁向董事局負責,肩負調解中心暢順運作及管理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整體行政職責。行政總裁須負責訂立業務策略以達致調解中心的成立目的,制訂、落實和管理調解中心的架構、內部監控工作、財政計劃及行政 / 合規程序,並需經常諮詢和聯繫政府、有關監管機構及相關持份者。
請將申請信連同詳細履歷及要求待遇以下述其中一個方式遞交:
(1) 電郵至 fdrc-ceo-recruit@fstb.gov.hk
或
(2) 郵寄至 —
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行政總裁遴選委員會秘書處
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4樓
請於電郵目錄或信封註明:「申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行政總裁職位」
截止申請日期為2025年2月10日。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未獲聯絡約見則作落選論。所有申請將予以保密,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
調解中心現正物色合適人選擔任調解計劃主任職位。
詳情請參閱英文版本。